「這一站是“幸福”」
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救災救護大隊未婚同仁聯誼活動實施計畫
一、目 的:為促進本大隊同仁及民間企業員工交誼,藉舉辦聯誼活動方式,增進未婚同仁互動機會,特訂定本計畫。
二、主辦單位:第四救災救護大隊第三組
三、承辦單位:第四救災救護大隊第一組
四、協辦單位:新光醫院
五、活動時間、地點、參加名額及費用:
(一)時間:101年4月6日(星期五)
(二)活動地點:台北市文山區貓空
(三)參加人數暫定20人(男、女生人數各半)。
(四)費用:新台幣600元整
六、集合地點
臺北市立動物園。
七、活動內容:
(一)09:00-09:20於臺北市立動物園集合。
(二)09:20-09:50搭乘猫空纜車至指南宮站。
(三)09:50-10:30指南宮至映月茶館健行行程(沿途情感交流)。
(四)10:30-14:00映月茶館泡茶及中午用餐並舉辦遊戲傳情活動。
(五)14:00-搭棕15路公車回木柵動物園後解散。
八、參加對象:
本大隊未婚消防同仁、新光及陽明醫院同仁。
九、報名及繳費:
(一)請各單位協助報名事宜,欲報名參加者請填妥報名表(詳附件一),送至本大隊一組彙辦。
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3月29止。
詢問電話:(02)27297668轉7415隊員李燕青
(02)27297668轉7418隊員林依萱
(二)報名人員依傳真報名先後順序經確認後,由本組統一負責通知參加人員(請務必於報名表詳填e-mail、聯絡電話及手機等聯絡資料)。報名人員接獲通知後,請依下列規定辦理繳款事宜:
1.通知日期為101年3月30日。
2.參加人員請務必於接到通知後2日內繳費,未如期繳費者,將由候補人員依序位遞補。
(三)參加人員繳費後,若有特殊原因,無法出席者,應按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於活動日前10天(不含活動日)告知,方得予全額退費;如逾期告知者依定型化契約酌扣行政手續費,亦不得私自覓人代理參加。
(四)因報名人數眾多,未列入參加名單者,不另行通知。
九、經費部分:本活動所需之各項經費,包括膳費、車資、下午茶、保
險費等,所需報名費,每人新臺幣每人新臺幣600元。
十、如有未盡事宜,由本大隊補充規定之。
附件一 |
姓名: |
身分證字號: |
身高: 公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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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:□女 □男 |
出生日期:民國 年 月 日 歲 |
體重: 公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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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:□博士 □碩士 □大學 □專科 |
特殊飲食:□無□有___________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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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狀況:□單身 □離異 □喪偶(婚姻存續中、同居或已有婚約者不符合參加資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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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機關: |
現任職稱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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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中央機關未婚聯誼活動次數:□第1次□第2次□第3次(包含3次以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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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:(公) 手機: E-MAIL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(本欄填寫詳細清楚,並可即時連絡本人,如因未填寫導致無法通知繳費請自行負責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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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資料是否願意在此次活動中公開?□願意- □姓名 □E-mail □手機號碼 □不願意 (只公開姓名) *報到通知將於活動前1星期通知,請留意個人手機及E-MAIL信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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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1.本資料由承辦單位妥善保存保密。 2.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3月30日止,請傳真或紙本送達大隊一組李燕青彙辦。 3.參加名單經業務組確認後,將另行電話通知繳費,未列入參加名單者,不另行通知,敬請見諒。 4.報名資料請確切由參加者本人填寫,如偽造身分資料,一經查獲自負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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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聯絡電話:(02)27297668轉7415 隊員李燕青。報名表傳真電話:(02)255850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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